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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問: 這寶寶可以要嗎? 問題補充: 醫生: 您好!感謝您在百忙之中回答我的問題! 2003年1月5日我來月經,我月經一向很準,原本下一次月經應該是在2003年2月3日,因為在1月20日左右我服了毓婷避孕藥,導致我在22日出現月經類似的血,26日干凈了,28日再次出血,也是跟月經差不多,現我自測試懷孕了,過年回來上班時是做飛機,另這段時間我和我老公多次房事,再加上這段時間廣東盛傳流行,我喝了很多板藍根,這段時間也吃了比平時多的醋和辣椒,我的工作要求每天接觸電腦,我以前流過兩次胎,最后一是在2002年8月7日,是藥流,一次干凈,醫生不知道這些會不會影響我的寶寶,我的家人都非常希望要這個寶寶,醫生,我的小孩能要嗎?????謝謝! 医师解答: 1、口服避孕藥可為疑致畸胎藥物。妊娠早期服用可能引起胎兒先天性心臟缺陷及神經系統畸形,孕婦忌用。2、微電腦顯示器工作時,內部的電子槍發射出電子襄,經過高壓電極的加速,調整射向熒光屏,屏幕上的熒光物質受到高速電子流的撞擊,產生X射線。科學論證表明,每年只是趨過20倫琴的劑量照射,才構成對人體的傷害;操作微機一年也不會超過0.3倫琴的照射量,即使從事微機工作30年,累積的照射量也不足以造成人體損傷最低值的一半,不過懷孕早期胎兒正處于細胞分裂,器官分化的敏感時期,再懷孕時就應當注意:每周工作不超過20小時距電腦一米開外穿防護裙工作完畢洗澡換衣,以減少電磁輻射對胎兒的影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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